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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區(qū)2024年新增補充耕地項目和舊村復墾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網上競價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永定區(qū)2024年新增補充耕地項目和舊村復墾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
采購方式:競價采購
合同包總數:1
報名起始時間:2024年05月 07 日09:30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05月 07日17:30
競價起始時間:2024年05月 10日09:00
競價截止時間:2024年05月 10 日18:00
采購貨物(服務)一覽表
(項目編號:[350822]FJZH[YD]202405007)
包號 | 項目名稱 | 服務內容及要求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保證金 |
1 | 永定區(qū)2024年新增補充耕地項目和舊村復墾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 | 詳見附件 | 10項 | 60000 | 0 |
一、項目內容及工作要求:
(一) 工作背景
根據《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開展2018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jiān)測工作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8]253號)、《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質量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5]226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8年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和監(jiān)測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18]3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4]18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評定與監(jiān)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2]60號)《農用地分等規(guī)程》與《福建省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技術手冊》文件精神及要求,充分結合項目區(qū)實際開展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工作。
(二)評定原則與依據
(一)評定原則
1、綜合性原則
耕地質量等別是各種自然因素、經濟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耕地質量等別評定以對造成等級差異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為基礎,綜合考慮光溫、氣候、地形地貌、土壤、人類活動等因素對耕地質量等別的影響。
2、科學性原則
《規(guī)程》是全國統一的耕地質量等別評定規(guī)程,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應遵循《規(guī)程》的基本思想、技術路線、方法步驟開展,確保評定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
3、繼承性原則
充分利用已有的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成果,評定采用的因素指標區(qū)、標準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光溫(氣候)生產潛力指數、產量比系數、分等因素及分級標準、分等因素權重等基本參數,應與耕地質量等別工作采用的參數保持一致,保證成果的可比性。
4、定性分析與定量評定相結合原則
評定工作應盡量把定性的、經驗性的分析進行量化。在對建設項目影響因素屬性確定時應采取定性分析與定量評定相結合的方式,在評定耕地質量等別時應以定量評定為主。
5、跟蹤檢驗原則
在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工作中,每一步都將影響到其結果的準確性,因此,在耕地質量等別評定過程中,跟蹤檢驗是十分必要的。
(二)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國土資源部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4]18號);
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耕地質量等別調查評定與監(jiān)測工作方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2]60號);
4、《國土資源部關于提升耕地保護水平全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2]108號);
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8年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和監(jiān)測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18]3號);
6、《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開展2018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jiān)測工作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8]253號);
7、《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質量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5]226號);
8、《農用地質量分等規(guī)程》(GB/T28407-2012)(以下簡稱“規(guī)程”);
9、《福建省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技術手冊(2015版)》(以下簡稱“技術手冊”);
10、《福建省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外業(yè)調查技術手冊》(以下簡稱“調查手冊”);
11、《福建省土地整治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報告編制大綱(試用稿)》。
三、評定技術路線
在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利用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和項目設計和竣工成果,確定各項目評定單元及底圖;根據耕地質量等別成果確定項目實施前等別以及評定單元基本參數、評定因素,在外業(yè)調查后,確定因素屬性值;最后依據《規(guī)程》確定的等別計算公式,評定耕地質量等別,建立相對應的數據庫及編寫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報告。
二、其它要求:
1、報價要求
(1)報價人根據項目要求投報項目總價,最低評標價法確認成交供應商。
(2)本次報價,最高限價總價為人民幣陸萬元整 ,最高限價項目單價為人民幣陸仟元整。超過最高限價總價或單價的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3)上述價格包括但并不限于專家論證、人工、服務、稅費等所有費用,采購單位不支付其他額外費用。
(4)本項目按實際完成進行結算。
三、商務要求:
1.交貨期:簽訂合同后一年內提交項目成果。
2.交貨地點:采購方指定地點。
3.交付條件:經驗收合格。
4.付款方式:成果提交且經業(yè)主或有關部分審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成交供應商須提供等額發(fā)票,采購單位憑驗收憑證等材料以轉賬方式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全額合同款。
四、報名要求:
1.供應商報名時須遞交合格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2.供應商需完全滿足“采購貨物(服務)一覽表”中的所有要求,一項不滿足為無效報價。
報名時需提供承諾函,響應承諾函模板如下:
響應承諾函 福建眾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永定區(qū)2024年新增補充耕地項目和舊村復墾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項目編號:[350822]FJZHD[YD]202405007),我公司(************)完全實質性滿足采購競價文件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將完全按上述要求進行實施,否則視同違約,愿意承擔本競價文件的違約責任。 供應商全稱(并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
說明:
1.供應商在福建眾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填寫報名申請表。(競價報名條件:報名費100元。
2.報名成功后登入福建縱和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服務平臺( http://www.m.araeir.cn/)首頁進行供應商注冊。
3.注冊完由福建縱和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審核通過后,方可在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進行網上競價(不在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無法進行網上競價)。
4.截至競價時間截止時間,如提交報價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時本項目競價終止。
5.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收費標準:
①成交人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須按合同包號的成交金額一次性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
②成交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成交金額(100萬元以下)× 服務費比率 1.5%,不足3000元按 3000元。
五、代理機構:福建眾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小沈 聯系電話:0597-5555808
報名地址:龍巖市永定區(qū)鳳城街道神通大廈二樓
網址: http://www.m.araeir.cn/
六、采購人:龍巖市永定區(qū)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15860130506